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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山市重视民族工作

1998-11-28 来源:光明日报 高吉林 迟文秀 我有话说

多年来,吉林省白山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民族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

白山市地处吉林东南部,南邻朝鲜,下辖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等六个县(市)区,共有十三个少数民族村社。有朝鲜、满、回等十九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五点五万,占全市总人口的百分之四点三。

市委、市政府把民族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每年要召开一至三次会议,专门研究民族工作。市委、市政府分管民族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民族工作的汇报,对民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能够认真研究,能办到的事情立即办,难办的事也要创造条件努力去办。从一九九六年开始,每年拨款五万元作为“发展民族经济周转金”,并作为基数列入财政预算。

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尽快发展,白山市陆续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决定》、《白山市清真食品生产管理若干规定》等优惠政策。在这些政策的指导下,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在贷款、减免土地使用费等方面对少数民族实行了倾斜政策。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

为解决民族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深入民族地区、民族村社以及民族学校,进行调查研究,现场办公,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他们走访少数民族贫困户,亲自接待处理少数民族群众的来信来访,为民族村社解决有关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减免费及民族学校解决办学经费。白山市几大班子领导每人都有一个少数民族村社联系点,市委还把联系点发展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标准之一。几年来,白山市已建设九个项目来扶持民族经济的发展,用于民族地区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技术改造的投资已达一千五百万元。他们还为解决朝鲜族中学的生源和偏远朝鲜族学生的上学问题,配了一台班车接送师生,为方便回族群众的生活,新建了穆斯林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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